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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系


1.申請資格:本校學生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者)會在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加修一個輔系,研究生得申請修讀同級或向下一級之輔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。
但修讀後未滿一年者不得退選。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輔系,須於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得招收陸生之校系、所、學位學程範圍內辦理。

2.申請方式:採上網登記申請,請關注教務處公告。

3.德文系輔系科目表:

科 目 名 稱

開課年級

學分數 × 學期數

每週上課時數

德語語言練習(一)

德文一

2 × 2

4(包含2小時實習課)

初級德文(文法)

德文一

4 × 2

4

初級德文(讀本)

德文一

4 × 2

4

德語會話(一)

德文一

2 × 2(自107學年度起)

2

學分總計

24

特別提醒:
※德語會話(一)原開課學分數為(4/4)學分,106學年度以前申請本系輔系或雙主修學生,如需重、補修該課程,請加修德文系選修課程補足學分數。

※德語會話(一)原開課學分數為(4/4)學分,107學年度起改為(2/2)學分,106學年度以前申請本系輔系或雙主修學生,如需重、補修該課程,請加修德文系選修課程補足學分數。


一、外系學生加選德文系學生

 

(加選德文系)
修讀學分

申請時程
(依公告為主)

網站及承辦單位

A.雙主修
(供外系參考)

舉例德文系110學年度入學新生起適用:必修58學分

約5月,學校行事曆

教務處註冊組

B.輔系
(供外系參考)

必修24學分

約5月,學校行事曆

教務處註冊組

C.輔修
(供外系參考)

必修12

選修8

每學年度第二學期

教務處註冊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