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108年學海飛惜珠學金申請辦法
- 2019/01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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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刊登人員:賈 翌筠
【公告本系108年學海惜珠獎學金申請辦法】
請本系有意申請大三出國且有意申請學海惜珠獎學金的同學,
務必詳讀附件各項相關規定,並於期限內準時繳交各項資料,
若有問題可與本系助Annette助教聯繫。
一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08年3月4日(星期一)中午12點,逾時不候。
二、資料繳交地點:德文系FL507辦公室,務必親自交給助教點收。
三、申請資格: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,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。
2. 推薦名額不限,但須領有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開立有效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
(依各縣市政府規定,可洽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詢問)。
3. 考過A2以上德語檢定考試者。
4. 未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或校內外其他單位提供之出國研修獎助學金者。
四、申請資料:
1. 申請表(紙本與word電子檔),電子檔檔名為:學生姓名(系所名),例如:王小華(德文系),
電子檔請寄到ger@mail.tku.edu.tw,信件主旨請標示:德文系學海惜珠獎學金申請表 - 學生姓名
2. 中文歷年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)
3. 中、德文自傳
4. 中、德文研修計畫書(1,000~1,500字)。內容須包括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劃、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、未來展望。
5. 德語檢定考試成績單影本
6. 照片2張(一張浮貼於申請表,另一張請以迴紋針固定於申請表)
7. 中文推薦信2封( 請推薦師長詳細列出具體推薦理由)
8. 申請日前3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本,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
9. 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開立有效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
10.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(無則免附)
**注意事項**
以上申請資料除申請表要另外繳交電子檔外,其餘資料皆繳交紙本。請同學將紙本資料依序排列好,裝入透明L夾,資料不需裝訂。
*特別注意:對於參加學海惜珠計畫獎助出國之學生,因出國時間超過183日以上,
返國後請務必至國際處報到,以便發函通知所屬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,
俾利辦理相關補助。
*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附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