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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08學年度第2學期「同舟共濟」學業成績進步獎之獎勵方案

  • 2020/03/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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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刊登人員:賈 翌筠

 

說明:

一、為鼓勵大學部學生自組學習社群,以同儕相互激勵的方式提升學習成效及學習興趣,特訂定本方案,以獎勵學習社群團體。

 

二、申請資格:

 (一)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,且前學期就讀本校者。

 (二)一年級學生上學期因無在校學業成績可比較,下學期方可申請;四年級學生下學期因畢業在即,無法申請。

 (三)成績系統無法計算出國外成績之進步幅度,故不適用於大三出國留學學生。此類學生至多僅能於一年級下學期、二年級上學期、二年級下學期提出申請。

 (四)申請槳手之前學期與本學期修習學分數,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(例如抵免學分、大學學習課程、服務學習課程、軍訓、護理、體育等),不得低於15學分。

 (五)槳手須符合上述四項資格,可跨學院、系別、年級,亦可邀請碩士班學長姊指導划槳技術,但整舟成績僅計算大學部槳手成績。

 (六)每舟3至6名槳手,並推派一名同學擔任舵手。中途不得更換槳手,如有任一槳手退出,則視同翻舟,並喪失參賽資格。

 (七)本獎學金不受其他獎學金得獎之限制。

 

三、申請方式:請於3月31日(二)22:00前回傳同舟共濟進步獎申請表至學生學習發展組(E-mail:asjx@oa.tku.edu.tw  )信件標題請註明「申請108(2)同舟共濟進步獎_舵手系級姓名」。

 

四、獲獎公告:於下學期與109學年度第1學期個人精進、自我預期進步獎獲獎一併公告。

 

五、詳細活動辦法及申請表格下載請參閱學生學習發展組網站 (網址:http://spirit.tku.edu.tw/tku/main.jsp?sectionId=10)。

 

六、 業務聯絡人:學生學習發展組,邱秋雲研究助理(分機2160)